10.3969/j.issn.1007-8207.2020.07.011
诉源治理机制下法院的功能定位
作为基层治理"枫桥经验"的新升级,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具有正当性基础.然而,实践探索以法院为中心主推,存在参与不当的异化风险.法院的功能定位应从多元解纷下的司法引领转向"以审判为中心",把党的领导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法院功能
D926.2(中国法律)
本文系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 "'一带一路' 倡议背景下西部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问题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 19ZSCQ029
2020-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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