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8.11.015
协力义务本源考及其语义纠正
传统理论中,纳税人协力义务通常被理解为权力关系下的行政义务或者税收债务下的附随义务,但二者对于解释协力义务的本质内涵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信息征管时代协力义务地位的愈加凸显,纳税人的遵从度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税收征纳的共性问题.因此,从法理层面对协力义务的来源、正当性及法律性质进行深入探索,给后续协力义务的征管带来思考,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协力义务、税收征管、税收债务说、权力关系说、财政宪法学
D915.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经济时代增值税法的起草与设计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7BFX201
2018-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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