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11.005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建构--以江苏省宿迁市为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直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词。当前,在建立与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中,政府需要面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评价的制度缺位、模式缺陷、体系缺失等诸多现实困境。为此,本文在探索江苏省宿迁市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应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及内容体系等三个维度科学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评价体系。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评价体系
D926.5(中国法律)
201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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