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06.013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之《刑法修正案(九)》
2014年4月,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我国不仅要抓好国家传统安全领域建设,更应正视非传统安全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2015年8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着眼于国家安全形势的需要,增设了财产刑惩罚措施与预防犯罪前置性保护程序,提高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刑期。在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控制非法间谍器材流通\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加大惩处腐败力度\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等领域发挥了<刑法修正案(九)>构筑国家安全体系的正向作用,为保障包括人民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
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刑法修正案 (九)>
D924.3(中国法律)
201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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