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05.014
生态文明理念下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构建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具体实践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无法可依,严重影响了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应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完善现有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基金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的力度.
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基金、责任追究机制、公众参与机制
D922.28(中国法律)
福建省2012年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重构研究——以环境权的实现为视角”项目2012-A010;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美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对我国湿地法律保护的启示”项目2015-QN003
2016-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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