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5.10.005
慈善组织政府监管的困境及其法律规制
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善捐赠已成为衡量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但目前我国还存在慈善组织自律性匮乏、慈善信息透明度模糊、慈善捐赠监管乏力等问题.本文认为,应从现实层面回应新时期慈善组织监管之需,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慈善捐赠实践中,明确政府监管的主旨,加强慈善组织自律,专设慈善评估机构,以期对慈善组织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
慈善组织、政府监管、法律规制
D916.2(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的权利指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4BFX030;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志愿服务现状及其提升策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5BS7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慈善文化的当代困境与教育应对方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GH150572;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慈善组织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4] 267;长春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慈善组织政府监管的困境与对策"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3] 009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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