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4.06.016
论侵害生活环境权的法律救济——由广场舞扰民事件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广场舞已成为城市居民最常见的健身方式之一.但广场舞带来的噪音污染却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健康,侵害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权.本文从生活环境权与忍受限度论入手,结合日本的相关学说和判例,探讨我国公民如何通过行政、刑事和民事诉讼等途径实现侵害生活环境权的法律救济.
环境权、广场舞、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生活环境权
D923.7(中国法律)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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