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3.12.004
我国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建设与地方政府责任
本文认为,深化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责任重大,但当务之急是处理好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失当、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迟滞问题.为此,应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主导下的多元投资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涉农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公共信息需求表达及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及规划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农村公共信息服务评估机制.
农村信息化、公共信息服务、地方政府、职能责任
D63-39(国家行政管理)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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