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2.05.025
法治治理中的不同推理主体
由于参与法律活动的人的角色不同,因而其法律推理的目的、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作为私权捍卫者的律师应当竭力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作为制度权威言说者的法官有责任作出正当的裁判,承担教学和学术角色的法学教授则应成为法律智慧的启发者和学术知识的增量扩充者。不同角色主体的参与、争辩、对话,是聚向善治的生命活水和智慧溪流。
法律推理、律师、法官、法学教师
D910.1(法学各部门)
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经费资助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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