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2.03.015
社会管理中的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和制度化创新
基层社会管理离不开信访工作创新。信访解决纠纷机制有其合理性,将会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但这种解决模式不应当是一种常态,只能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纠纷解决措施。因此,应当通过信访本身具有的权利表达功能将这些政策性纠纷导入常规性的纠纷解决渠道,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创新。
基层社会、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制度化创新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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