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1.08.019
优先权制度在我国构建的争论与设想
我国民法体系中没有关于优先权制度的一般性规定,只是在某些特别法和程序法中就特殊社会关系规定了具体优先权。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对应否规定优先权制度争议较大,但《物权法》最终对此也未作规定。优先权制度具有国内现有担保制度无法替代的特有功能,该制度的缺失使得一些基本的社会利益尤其是特别债权人的利益难以找到适当的制度予以保障。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规定优先权制度以剔除此立法缺陷,但如何构建和设计该制度值得深入研究。
民法典、优先权、一般优先权、特别优先权
D923.1(中国法律)
教育部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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