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1.07.027
迷宫中的路径:论《法律适用法》之适用
《法律适用法》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典化告一段落,但它与旧法之间的平行有效模式则面临着规则冲突导致的适用难题。在目前的宪政和立法框架下,"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理难以适用于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理也不能用于确定新法与《民法通则》等全国人大制定的旧法之间的优先次序。走出这一迷宫的关键在于对《法律适用法》第2条作出合理的解读,确立《法律适用法》适用上的双轨制。
法律适用法、适用、优先次序
D997(国际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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