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8207.2011.07.021

关于公法与私法界定之反思

引用
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冲突,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加以解决。法治社会中,法律越来越得到重视。公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通常依据公权力的直接作用,私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通常依据公权力的间接作用。依据这一特点,将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对解决我国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公法、私法、公权力

D990(国际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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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

1007-8207

22-1235/D

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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