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10.032
论羁押审查方式
羁押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之前剥夺人身自由最严重的措施,关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且与无罪推定原则存在高度紧张关系.因此,世界各国和地区大都对羁押采取严格的程序控制.羁押审查方式是羁押审查程序的基本构成要素.域外一般都采取听审或者讯问的方式进行羁押审查.我国的羁押审查采取何种形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但缺少诉讼化的程序保障,实践中难以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羁押决定的程序公正.因此,应当借鉴域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立法上明确我国的羁押审查应采取不公开的听审方式,并建立审查机关、申请机关和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三方参与的羁押审查程序.
羁押、司法审查、羁押听审、羁押讯问
D924.12(中国法律)
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