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09.021
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在我国应该缓行
未成年人在国际社会是受专门制度保护的特殊群体,如刑事司法领域的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等.适当成年人的介入有利于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有精神障碍的犯罪嫌疑人更好地接受讯问;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推进程序顺利进行.该制度的建立需要充足的适当成年人储备、充裕的经费支持并需要与沉默权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配套运行.这些条件在现阶段的我国尚不具备,因此,我国目前并不适宜建立适当成年人制度.
适当成年人、沉默权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D924(中国法律)
2010-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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