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05.023
关于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思考
近年来,中央党政机关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行政问责的条例、办法和规定,一些官员被问责,行政问责制在我国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行政问责的主体、对象、事项范围、程序与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强化异体问责主体,明确行政问责对象,拓宽行政问责事项范围,健全行政问责程序规则,严格采用准确、恰当的责任追究与承担方式,以期推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政府的建设进程.
责任政府、问责主体、行政问责制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10-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