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05.014
中国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在涉法群体性突发事件视角下的探索
根据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从1993年到2003年阃,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刀万增加到约307万.最近几年的数字尚在统计当中.然而,从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甘肃陇南上访群众聚集冲击市委机关事件、云南孟连事件到2009年的"6.20"石首事件、"5.30"宿迁锦绣江南拆迁引发的死人事件、"2.8"贵州德江群体事件、 5.19"甘肃会宁平息千人群体事件、"6.19"湖南邵阳事件、"9.4"湖南吉首非法集资事件、"11.13"成都自焚拆迁户唐福珍死亡等事件看,结果的严重性一步步在上升,有大量无辜农村群众也卷入其中.因此,构建中国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迫在眉睫.
涉法群体性突发事件、多元化、解决机制
C916(社会学)
司法部2008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的子课题,项目08SFB5012
2010-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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