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8.06.020
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问题初探
环渤海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权法律制度的缺失成为桎梏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之一.水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水权法律制度的建构是一个综合性立法过程.因此,通过原有的取水许可制度向水权初始分配制的转换,实现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分离,从"转化式"向"授予式"过渡是水权法律制度建构的重要途径.同时,<反垄断法>与<环境保护法>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也是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制度综合建构的一部分.
环渤海、水权、取水许可、区域经济
D923.2(中国法律)
天津市教委项目"滨海新区水权法律问题研究"阶段成果之一,项目20072719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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