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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8207.2008.04.021

一体化进程中地方利益的冲突和法制协调

引用
在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区域一体化发展中,仍然必须尊重和保护地方的正当利益.当面对冲突的地方利益和地方政府间的制度壁垒时,应主要依靠法制协调来解决纠纷.这种协调既包括中央政府通过制定有关区域发展的法律,或设立某种区域协调机构所做的努力,又包括地方政府间从地方性立法、地方行政和地方政治等方面进行的自主协调.

区域一体化、地方利益冲突、法制协调

D921(中国法律)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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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

1007-8207

22-1235/D

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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