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7.03.031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解决方式及其适用范围上的协调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和人事争议日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需要相应地调整.现阶段的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尽管存在多样化的解决方式,但这些解决方式不仅缺乏合法性的基础,而且相互之间也存在着许多不协调之处,尤其是适用范围上的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寻求司法最终救济上的困难.对此问题的根本解决在于统一的立法,不仅需要扩大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范围,而且要实现仲裁和诉讼在适用范围上的协调.
人事争议、纠纷处理、适用范围
D9(法律)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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