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6.06.034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立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反垄断法承担着反经济垄断与反行政垄断的双重重任,要使反垄断法发挥实效,必须设置一个权威、独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目前在我国设置这样一个机构会遇到很多困难,其建议过于理想化.为了确保反垄断法能够得到贯彻和实施,我们可以在权力制衡思想下,采取多机构并存的体制.在多机构并存的情况下,商务部是可以作为一个执法机构来实施反垄断法的.
反垄断法、经济垄断、行政垄断、反垄断执法机构
D922.294(中国法律)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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