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5.09.004
论政府职能的属性及其向建立和谐社会目标的转变
政府职能分为原生性职能和再生性职能两个属性.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动因是社会环境的变迁.政府职能转变实际上就是政府职能的再生和向社会的释放.政府职能在转变过程中会出现缺位、越位和错位的不正常现象.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国家关系模式.
政府职能、属性、转变
D24(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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