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4.08.007
论政府信用与法制
政府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灵魂和基石,也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所在.要想打造政府作用,必须以法律为保障.目前我国政府信用缺失,主要是法制的不完善.在我国实政府信用法制化必须做到:(一)民主选举;(二)依法行政;(三)政府信息公开;(四)政府官司员信用的法制化等.
市场经济、政府、信用、法制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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