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3.11.027
证券投资基金受托人信赖义务探析
基金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这方面,基金管理人有侵害投资者的本能和动机,只有基金受托人,才是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最佳人选,因此,本文以受托人为主体,在理论上分别从忠实义务和信赖义务两个方面针对受托人的信赖义务作必要的探析.
信赖义务、忠实义务、注意义务
D922.287(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6-78
10.3969/j.issn.1007-8207.2003.11.027
信赖义务、忠实义务、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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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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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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