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3.09.034
法律规避与意思自治关系新探
法律规避与意思自治之关系体现着国际私法制度更深层的价值构造:如果把国家理解为一种"制度安排",那么法律规避和意思自治之关系就是这种制度安排中的两种"产权关系";法律规避现象存在的首要前提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本文试以"鲍富莱蒙"一案为引,简要分析这种制度安排中两者关系之价值构造.
鲍富莱蒙案、制度安排、裙带牵连、价值构造
D997(国际法)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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