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1.03.023
论医疗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启动,现有医疗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弊端日渐明显.本文在认定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性质为基于医疗服务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提出现有医疗法律制度的改革,重点在于正确界定医疗纠纷并科学分类、明确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的原则、改革现行医疗鉴定体制、赋予病员及其家属法定知情权及调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
医疗法律制度、医患关系、医疗纠纷
D9(法律)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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