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选或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不按时移交动作怎么办
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后,原有的村民委员会不再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原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落选的,应及时进行工作移交,以保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能够及时行使职能、正常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村民委员会成员、怎么办
G02;G434;D053
2022-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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