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638.2006.12.017
关于委托贷款核算的修正
@@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将委托贷款视为投资,但在具体核算时又有别于短期和长期债权投资.
委托贷款、委托人、企业会计制度、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债权投资、受托人、贷款人、资金、用途、利率、监督、核算、对象
F8(财政、金融)
2007-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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