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23.06.006
数据产权分置改革的制度路径研究
1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需要数据产权制度的健全.传统民事产权难以适用于数据要素,亟待制度革新以适应数字经济的生产方式.数字劳动是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型生产方式,包括劳动者的有酬劳动和消费者的免费劳动,其创造的数据价值需通过产权制度完善以公平分配给全体人民.我国数据产权分置改革是产权制度的创新,但在权利类型和具体内容等方面仍有待健全.在总体思路上,进一步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聚焦数据开放利用和价值共享;在体系建构方面,将收益权纳入产权体系,并借助"共票"(Coken)促进数据的有序流动及其收益的公平分配;在规则设计层面,细化各项产权的具体内容,为激励多元主体创造数据价值提供制度保障.
数据产权、数字劳动、共票、数据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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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21LLFXA003
2023-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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