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9.11.003
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指向、使命担当、战略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这一目标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着治理手段的法治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中央与地方形成稳定的国家权力结构等重要内容.国家治理能力是执行制度体系的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物两面,相伴而生、相互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指向是构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度体系、主动应对国家治理面临的巨大挑战、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使命担当是对中国现代化的使命担当、对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使命担当、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的使命担当.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以创新治理理念为思想引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路径选择、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战略重点、以解决好制度执行难题为突破难点、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体系、主体多元、结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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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课题“湖南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9WTA15
2020-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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