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9.07.011
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的结构异质性及其法治化——以四川藏彝地区为例
当前民族地区对社区治理结构的异质性认识不足.分析表明,四川藏区与彝区分别表现为“稳定导向型”与“发展导向型”模式.两种模式在党政治理方式、村社自治组织功能、非建制治理中心、社会组织参与、宗教意识形态、多元调解主体等各方面均存在相应差异.当前的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表现为法治化建设的自上而下推动、基层民族群众参与激励不足、内生治理秩序服从于治理结构导向的特点.法治化建设的路径在于,在结构约束下调适法治化的不同功能,在“稳定导向型”中突出保障与约束功能,在“发展导向型中”突出推动与平衡功能.
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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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族地区社区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研究”14CFX013;中央党校创新工程课题及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课题2019ZZWM003
2019-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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