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9.05.010
我国自由贸易区(港)的模式转变与法治一体建设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许多“先行先试”的制度安排和举措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被称之为“法律绿灯”模式;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启了“立法先行”的授权立法模式.海南自由贸易港授权立法模式是基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整体推进、路径明晰、全岛建设、特区优势”的特点,强调通过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依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对海南经济特区(自由贸易港)进行立法授权而推进改革,真正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种从“法律绿灯”到“立法先行”的转变,折射出我国推进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法治模式的变革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发展与鲜明写照.
自由贸易港、立法先行、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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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究”18ZDA156;华中师范大学“城市治理与公共政策”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项目CCNU19TD005;海南大学法学院自由贸易港院级课题“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的法律引导与规制研究”2018海大法研字第1号
201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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