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8.01.013
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及其监管行为的救济
台湾证券交易所是设置场所及设备,以供给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为目的的法人.关于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学说上发展出营利私法人说、行政委托受托人说、国营事业说等多种观点.法院认为证券交易所是营利私法人,但在行使管理证券市场的实质职能时是受托行使公权力.
证券法、证券交易所、法律地位、监管行为、救济
D63(国家行政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委托课题"证券自律监管行为研究—— 以行政行为可诉性为视角"SKHX2017052
2018-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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