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7.03.006
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在我国宪法规范的国家权力结构中,监察权从属于行政权,并具有监督行政的特点,行政监察与其他监督形式结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有的监督职能边界不清、权威不够、监督有盲区、难以形成合力等不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国家权力重新配置和结构整合,应适时修改宪法及其相关法等,使改革依宪有序推进.
宪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D921(中国法律)
2017-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