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5.07.020
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简政放权逻辑
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的简政放权,在放权上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衡量简政放权改革的成效不能只看减少了多少审批事项,下放了多少审批权限,而是要从改革的顶层设计来思考其内在逻辑、战略意图,以及深化这项改革的整体思路。简政放权直接目的,是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其战略意义则在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只有立足于改革的总体目标,强化政府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协同推进,形成简政放权的自我强化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打破以往“放权—收权”的循环,充分彰显简政放权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转型的突破口的潜能。
国家治理结构、治理体系、现代化、简政放权、制度改革、顶层设计、总体目标、治理能力、治理方式、政府改革、战略意图、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强化机制、直接目、转型、循环、协同、思路、收权
D6 ;F29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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