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5.01.012
公共安全治理与政府责任
政府是公共安全的最终责任人,但是这不意味着政府是公共安全治理的唯一主体。在新形势下,政府应积极推进治理主体多元化,提高政府公共安全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降低公共安全治理成本,依法开展公共安全治理,不断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综合治理,如此方能有效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公共安全、治理、政府、合作关系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5-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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