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5.01.008
行政决策的实质性正当程序之规制
我国当前的行政决策实践表明,用于规范行政决策的程序性规定往往流于形式,“程序空转”现象相当严重。这主要是因为单纯的程序性正当程序不足以确保正当的结果。引入先进法治国家的实质性正当程序理论,转变正当程序仅仅是程序保障的错误观念,统一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及其目的性价值,并完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
行政决策、正当程序、实质性程序、规制
D92(中国法律)
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之江青年课题”13ZJQN054YB。
2015-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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