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4.11.011
从行政垄断法律责任看政府责任法定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建设法治型政府,依法行政是重中之重,而政府责任的法定化是能否依法行政的关键。行政垄断是政府部门限制市场竞争、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也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和难点。从根本上遏制行政垄断,依法规制是最为有效的办法,而法律责任的规定与落实则是决定性因素。
行政垄断、行政执法机构、抽象行政行为、责任方式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5-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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