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3.12.011
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分类治理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无疑,基于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和中国国有经济的发展历史,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和分类治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分类治理、上市公司、市场化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