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53.2012.12.006
不断完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基于《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的思考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是长期以来贯穿我国环境立法工作的基本主题.新近出台的《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在理念和制度等方面对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作了不少新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体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理念和环境优先原则,建立完善法规环评和区域限批制度,明确公众环境权益,落实政府环境责任.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法律保障
X197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