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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官员问责

引用
中国古代官员的问责体制和机制成熟于唐代。明清前的问责机构主要由御史监察和谏官言谏两大部分组成。这种机构创建于秦汉,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健全于隋唐,到明清时期较为完备。

官员问责、古代、中国、明清时期、魏晋南北朝、问责体制、机构、谏官

D630.3(国家行政管理)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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