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审查标准 笔谈
2011年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法治现状是“有法可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的不一致等问题应当如何认识和理解,具体到个案和事件如何适用,是否有可遵循的标准,是否有可科学的机制,都是法制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行政法研究中心邀请官员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对此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本刊特辑录法律规范适用问题的第一次研讨会发言,以引起关注,引绂讨论。
法律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标准、审查、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法治国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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