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思考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以2003年为分界点,可以划分为卫生部门为主监管体制、分段监管与综合协调相结合监管体制两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2003年的50余年里,我国实施的是以卫生部门为主要监管部门、相关部门配合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从2003年起,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分段监管与综合协调相结合阶段。
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新中国成立、监管部门、部门配合
F426.82(中国工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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