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退休制度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

引用
《宪法》第44条是我国退休制度必须依照法律实行的制度性保障条款.退休制度在实行时给行政机关留有较大的自主空间,但法律保留原则并非只约束立法机关,还应约束行政机关和用人单位.在行政法层面,退休制度需遵循层级化的法律保留原则.文章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例第167号案件以及相关司法大数据统计结果的分析获知,人民法院通常会放弃对退休制度所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检例第167号的意义在于明确了行政机关和用人单位在实施退休制度时都必须遵循相对法律保留原则.因此,除国发10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之外,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不仅应该引用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对造成合法权益受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若用人单位的退休备案程序与上位法(如《工会法》)的规定不一致,且明显限缩公民的法定权益,人民法院应该依据相对法律保留原则统摄下的程序法定等原则,对用人单位的内部备案程序和行政机关的形式审批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人民法院若引用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放弃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据层级化的法律保留原则,督促人民法院遵循实质合法性审查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宪法第44条、退休制度、法律保留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D922.1;D630.1;D035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年度重点课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研究项目GJ2017B05

2024-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26-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2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