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法典的功能定位、体例结构和编纂步骤
我国教育法典的编纂已经提上日程.编纂教育法典首先需要厘清它的功能定位、体例结构,进而确定其编纂步骤.在功能定位上,我国的教育法尚不构成独立部门法,可以划入领域法的范畴;同时,教育法典应兼具管理法和救济法的功能.在体例结构上,教育法典应当是法典编纂而非法律汇编,可以采取总则加分则的模式.此外,在编纂过程中还需要关注教育法典与宪法、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刑法以及现行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教育法典的编纂首先需要做好充分的理论研究准备,其次需要对当前的教育法律体系进行补充、修订、清理和体系化,最后再分步编纂总则与分则.
教育法典、功能定位、体例结构、编纂步骤
D923.4;G40-011.8;F233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21CXTD02
2022-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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