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投诉案件中原告资格的本土逻辑与实践反思
举报投诉人原告资格问题是行政诉讼理论和实践争议的焦点.《行诉解释》第12条第5项认可了投诉人的原告资格,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较大的争议,需要梳理并回应.就保护规范理论而言,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没有规定主观公权利的前提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可以赋予投诉人原告资格,并可以据此推导出与原告资格相对应的主观公权利;就保护必要性而言,第5项中合法权益的规范功能能够替代保护必要性的适用;就投诉人的定位而言,第5项与司法实践存在冲突,建议将第5项对投诉人的定位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改为行政相对人.
举报投诉;原告资格;保护规范理论;保护必要性;行政相对人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ZDA26
2022-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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