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诉源治理机制的行政调解:价值重塑与路径优化
行政调解具有其他调解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比较优势,新时代国家试图使行政调解重现生机,发挥其作为常规性解纷机制的诉源治理功能.但囿于立法阙如、"诉讼中心主义"观念、"压力型维稳体制"等诸多因素掣肘,行政调解面临合法性不足、权威性流失等多重困境,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防线上整体退缩.为使行政调解摆脱制度困境,提升治理效能,应当重塑行政调解的价值,对其进行法治化重构,尽快制定《行政调解法》,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效力、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调解社会化,促进政府与社会良性合作.这既是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由之路,亦是面向美好生活的应然之需.
行政调解;大调解;诉源治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国家社科基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疫矛盾纠纷的防范与化解研究"项目编号:20VYJ043
2021-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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