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治视野中的民法典
民法典时代的行政法治面临新的发展契机.民法典直接为行政机关新设了职权行使的依据、划定了职权行使的边界,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提供了新的准据,从而拓展了依法行政之法的属性.作为民事权利行政保护的规范依据,民法典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权利消极性保护、积极性保护和创造性保护的三层义务结构要求,有助于实现权利自救与他救、私法保护请求权与公法保护请求权的有机统一.作为行政法法典化的参照系,法律概念的清晰界定和科学分类、篇章结构的逻辑严密是民法典抽象化、类型化和体系化的表征.回归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行政法释义学,是民法典时代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行政法治、依法行政、民法典、行政法典
D922.1;D62;G27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1-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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