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政府数据的法律属性与开放之道

引用
我国政府数据的开放实践已有数年,但整体效果却不尽人意,厘清政府数据的法律属性与权属、在精细化区分的基础上确定”服务”与”经营”相容的开放模式,是当下政府数据开放研究的重要任务.数据的价值性、可控性与独立性使其成为一项新财产类型.从国有财产理论来看,政府数据是由地方政府拥有的一项重要财产,其因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同而对应不同的法律属性、适用不同的制度规则:供内部公务使用时属于”公用物”、公共开放时属于”公共用物”、商业化经营时属于”国有私产”,由于数据易复制的特性,这些不同使用状态可同时并存.为了避免政府角色混同和职能错位可能给公共利益带来侵害,需在制度上对公共开放与商业化运营进行严格界分.

数据财产权、政府数据开放、国有财产理论、政府数据权属、政府数据商业化运营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2019年度专项研究”政府数据开放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ZX190402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44-1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2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