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的制度逻辑及其理论展开
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但由于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制度的缺陷和供给的不足,使得其在实践中呈现出偏离法治要求和国家政策的倾向,因此制度的重构是实现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良性运行的必然选择.在进行制度构设之前,我们有必要回到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的实然和应然逻辑之中,从本体和价值两个维度勾勒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制度建设的理论坐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和行政合法性的语境中反思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探求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基本着力点.在具体制度建构上,应当警惕和反思“属地管理”原则在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中作用的绝对化,而需将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自身的限度、分级负责原则与归口管理在执法权配置中的意义充分吸纳进来,在此基础上从受权主体适格、授权主体法定以及下移权限适度三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以此实现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制度合法性与有效性的融合.
行政执法权、属地管理、受权主体、授权主体、执法权限
202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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